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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设备购置报销规程

日期:2009-10-13来源:计财处 作者:关注:

设备、家具、被服装具购置的报销:

1、提供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

发票内容要求填写齐全,大小写金额相符,不得涂改,同时要加盖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2、提供立项审批报告

① 一般经费购置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1万元—5万元的(含5万元)由资产处审批;金额在5万元-10万

元的(含10万元)由主管资产的校长审批;金额在10万元-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校长审批;

30万元以上报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② 实验室建设经费购置设备由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③ 科研经费购置设备单位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由院系审批;单位在1万-3万元(含3万元)由科研处审批;单价在3万以上由主管校长审批;

3、提供招投标文件、招标纪要(设备购置金额在10万元以上);

4、一次购置在两万元以上,不能及时结清的项目,应提供学校法人签署的书面合同(委托签署的合同,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资产验收单(财务报账联)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资产处的资产分类章;

6、填写报销单,单位财务一支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以上手续齐全到财务处报账。

20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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