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陕财办预〔2024〕46号)和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陕教财办〔2024〕2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强化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合理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现就做好2025年学校经费预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原则及内容
(一)“定编定额”原则。
1.各二级学院的办公费、毕业就业费、教学及学生活动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费、专业实习、研习费、专业见习费、实验教学维持费等费用实行“定编定额”,由计划财务处和教务处按照相关标准核定,原则上不需申报。
2.各行政单位和教辅单位只需申报本单位的专项业务费;其差旅费、办公费等部门运行费用由计财处按照标准核定,原则上不需申报。
3.各二级学院、行政单位、教辅单位的车公里和电话费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申报。
(二)“全面预算”原则。
各单位在申报预算时,内容要全面完整,所有收入、支出均需申报预算。申报收入类项目时需填写项目收入预算表(附件1),申报支出类项目时需填写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
科学研究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等单位除了申报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外,还应申报本单位管理的项目经费预算。
2.各单位的实验室建设、实训平台建设、维修及改造等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学校规定上报发展规划处,由发展规划处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及资金情况确定项目后,报计划财务处列入预算。
(三)“细化”原则。各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逐项细化编制预算,并注明每项业务预算依据和预算资金(务必详细)。如为跨年度项目,需说明项目年限及申报金额。
(四)“先立项后预算”原则。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及业务的需要,可申请专项业务经费,专门用于某一专项业务活动的开展。未申报的项目一般不安排预算。各单位在申报专项业务经费时,需填写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
(五)“绩效预算”原则。牢固树立“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对于各归口管理部门的项目支出,要同步报送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3),作为预算编制和事后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预算编制审核程序
(一)计划财务处将对各单位经费申请进行汇总,结合近三年各项经费收入支出情况,编制学校预算草案。
(二)预算草案经财经委员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学校下发正式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申报的经费预算是学校2025年校内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是各单位履行职能和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基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在申报业务经费预算时务必做到客观、全面、科学,并指定专人申报。
(二)预算下发后一般不得调整或追加预算,更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
(三)涉及富平校区经费的单位(不含二级学院),需将富平校区经费进行单独申报。
(四)各单位凡上年度未完工项目都要重新申报项目及预算。
(五)各单位同时要报送明确的预算执行进度表。
(六)为便于预算汇总,请各单位务必按计划财务处制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列申请表。
(七)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预算报送计划财务处。(纸质版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报电子版一份至wnsyjcc@126.com)。
联系人:武炫,联系电话:0913-2133930。
附件: 1.2025年项目收入预算表
2.2025年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3.2025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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