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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4-11-14来源: 作者:关注:

各单位:

2024年已接近年终了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做好本年度财务决算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现就财务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工作截止时间安排

报销业务截止时间为12月6日,请相关单位加快预算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务必于12月6日前完成本年度财务报销业务。原则上12月6日后不再办理报销业务。财务智能报销系统、劳务申报系统、自助投单机将在12月6日关闭。

二、项目结转事项

各类科研、学科建设、教育科学研究、教改及专业建设、高教改革研究、学生大创等项目的报销,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时限执行,及时报账。各相关职能部门在12月30日前须向计财处提供超期未报项目清单,计财处将在年终对超期未报项目进行清理核销。

三、往来款清理

1.各单位在学校财务有借款的人员,请务必于12月6日前及时办理借款清缴手续,对不能按期归还的且未经书面申请批准延期的个人借款,计财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借款责任人年终绩效或工资中予以扣除。

2.凡是发生质保金、保证金等暂存款业务(债务性质)的单位请按质保时限及时办理核退手续。对于长期挂账超过相应期限的,请相关单位核实相关情况,及时办理退还手续。

3.在学校预开财政票据、税务票据尚未到款的单位或个人,请督促对方单位在11月30日前尽快付款,若无法付款,请经办人归还相应票据;领用校内收款收据的部门,请在12月6日前交回款项及票据。

4.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及时缴纳所欠学费、住宿费等,在11月30日前完成学费清缴工作。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4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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