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及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巡视和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对2020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查范围
摸查人员:全校所有预算单位及本单位教职工。
摸查资金范围:2020年以来各单位及本单位教职工所有的教育事业经费收支(含部门预算、教学、学科、纵向科研和横向科研等项目经费)
二、摸查内容
1.是否存在违规乱收费、或者变相乱收费情况。
2.是否存在收入未上缴学校财务,设立“小金库”情况。
3.是否存在违规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类津补贴、劳务费情况。
4.是否存在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
5.是否存在虚开发票,套取部门经费和项目资金情况。
6.是否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开支。如开支的范围、名目、数量等与事实不符情况。
7.是否存在为规避审核或者其他原因,拆分票据报销情况。
8.是否存在涉嫌报销虚假差旅,套取资金情况。
9.是否存在私自伪造支付凭据(如伪造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截图、收款收据),作为支撑材料要求对私转账情况。
10.是否存在伪造合同或协议,虚构经济业务,套取资金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专项行动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财经纪律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行动,是维护财经制度、建设廉洁单位、提升资金效能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预算收支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约束。
2.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组织本部门全体职工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对照通知中所列排查的内容和范围,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自查工作。
3.各单位对各本部门所管理的预算经费开支情况逐条自查,同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对其负责的项目经费开支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自查结束后,由所在单位将本部门及本单位教职工自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对知情不报、虚报、继续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将严肃追究责任。
5.请各单位将自查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2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报送计财处(纸质版报送3103室,电子版发送至wnsyjcc126.com邮箱)。自查为无的也需要书面报送自查报告。
联系人:李海杰
联系电话:0913-2133101
计财处
2022年9月8日
上一条:关于集中清理财务借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终财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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