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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终财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1-11-10来源: 作者:关注:

各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财务决算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现就年终有关财务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财务报销工作时间截止2021年12月10日。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0日前完成本年度财务报销业务,逾期未报的将不再办理。

2.本年度财务年终决算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10日,在此期间暂停办理各项报销业务。

3.各单位在学校财务有借款的人员,请务必于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清缴手续,及时还款;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的,且未书面申请经批准延期的,计财处将按往来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借款人年终绩效或工资中予以扣除。自通知发布日起各部门可到会计核算科查询本单位人员借款情况。

4.个人科研、学科、教育教学及专业建设等项目的报销,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个人严格按照项目时限进行。依照科研处、教务处等项目主管部门意见,2018年度以前(含2018年)所立校级科研项目(人才项目除外)和教学类项目的报销将截止到本年底,逾期不再报销。

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21年11月10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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