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5年已接近年终,为了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做好本年度财务决算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现就财务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工作截止时间安排
报销业务截止时间为12月8日,请相关单位加快预算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务必于12月8日前完成本年度财务报销业务。原则上12月8日后不再办理报销业务。财务智能报销系统、劳务申报系统、自助投单机将在12月8日关闭。
二、项目结转事项
各类科研、学科建设、教育科学研究、教改及专业建设、高教改革研究、学生大创等项目的报销,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时限执行,及时报账。各相关职能部门在12月30日前须向计划财务处提供超期未报项目清单,计划财务处将在年终对超期未报项目进行清理核销。
三、往来款清理
1.各单位在学校财务有借款的人员,请务必于12月8日前及时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对逾期且未经书面申请批准延期的个人借款,将按照相关规定从借款责任人年终绩效或工资中予以扣除。
2.凡是发生质保金、保证金等暂存款业务(债务性质)的单位请按质保时限及时办理清退款手续。对于长期挂账超过相应期限的,请相关单位核实相关情况,及时办理清退款手续。
3.已办理预开财政票据、税务票据尚未到款的单位或个人,请督促对方单位在11月30日前尽快付款,若无法付款,请经办人归还相应票据;领用校内收款收据的部门,请在12月20日前归还并办理资金清算手续。
4.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及时缴纳所欠学费、住宿费等,在11月30日前完成学费清缴工作。
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和工作安排。如遇特殊紧急事项,请与计划财务处联系,进行特殊处理,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1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党建引领强服务 我为群众办实事”——建设银行公务卡上门办理党建主题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我校职工西安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销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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