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3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2-11-11来源: 作者:关注:

 

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陕财办预〔2022〕6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强化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合理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学校经费预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内容

1.“定编定额”原则。(1)各二级学院的办公费、电话费、车公里等费用以及毕业生就业、实践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校地校企协同育人、教学交流研讨等费用实行“定编定额”,由计财处、党政办和教务处按照相关标准核定,原则上不需申报。(2)各行政单位和教辅单位只需申报本单位的业务费;其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和车公里等费用由计财处和党政办按照标准核定,原则上不需申报。

2.“全面预算”原则。各单位在申报预算时,内容要全面完整,除申报预算支出类项目外,需同时报送收入预算情况。1)科研处、学科办、教务处等单位除了申报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外,还应申报本单位管理的项目经费预算。(2)各单位的实验室建设、实训平台建设、维修及改造等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学校规定上报发展规划处,由发展规划处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及资金情况确定项目后报计财处列入预算。

3.“细化”原则。各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逐项细化编制预算,并注明每项业务预算依据和预算资金(务必详细)。如为跨年度项目,需说明项目年限及申报金额。

4.“专款专用”原则。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及业务的需要,可申请专项业务经费,专门用于某一专项业务活动的开展。各单位在申报专项业务经费时,需附详细预算及说明,逐项填制专项业务经费表(附表3)。

5.“绩效预算”原则。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日常行政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按预算开支,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审核程序

1.计财处将各项经费申请进行汇总,结合近三年各项经费支出情况,核定学校预算草案。

2.预算草案经财经委员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学校下发正式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1. 各单位申报的经费预算是学校2023年校内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是各单位履行职能和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基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在申报业务经费预算时务必做到客观、全面、科学,并指定专人申报。

2. 预算下发后一般不得调整或追加预算,更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

3 涉及富平校区经费的单位(不含二级学院),需将富平校区经费进行单独申报。

4. 各单位凡上年度未完工项目都要重新申报项目及预算。

5.各单位同时要报送明确的预算执行进度表。

6. 为便于预算汇总,请各单位务必按财务处制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列申请表。

7. 请各单位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预算报送计财处。(纸质版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报电子版一份wnsyjcc@126.com

联系人:武炫          电话:0913-2133930

 

[1] [2] 下一页

上一条:关于纳税人识别号变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集中清理财务借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