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财务决算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现就年终有关财务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财务报销工作时间截止2020年12月19日。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9日前完成本年度财务报销业务,逾期未报的将不再办理。
2.本年度财务年终决算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15日,在此期间暂停办理各项报销业务。
3.各单位在学校财务有借款的人员,请务必于12月19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清缴手续,及时还款;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的,且未书面申请经批准延期的,计财处将按往来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借款人年终绩效或工资中予以扣除。自通知发布日起各部门可到会计核算科查询本单位人员借款情况。
4.对于个人科研、学科、教育教学及专业建设等项目的报销,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个人严格按照项目时限进行。依照科研处、教务处等项目主管部门意见,2017年度以前(含2017年)所立校级科研项目和教学类项目的报销将截止到本年底,逾期不再报销。
特此通知。
计 财 处
2020年11月28日
上一条:关于确认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关注使用渭南师范学院计财处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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